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

发表于:2017-04-05 15:58    来源: 作者:   点击率:1887次


   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是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主要产物。由于这些产物中含有大量的营养成分和功能因子,直接废弃既造成了资源浪费,又产生了环境污染,对其综合利用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处理方式。总结推广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培育壮大更多的高科技、高营养、高收益的农产品加工新业态;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化发展。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提出的 “加强综合利用”部署要求,引导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农业部按照“市场前景广阔、技术设备成熟、节能增效突出、模式借鉴推广”原则,经企业、地方创造总结基层单位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了一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见附件),进行宣传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工作,认真抓好典型模式宣传推广。一要加强典型模式推荐运用企业的指导、扶持和评估。及时跟踪总结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熟化相关技术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为更多经营主体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经验。二要继续选择总结重点品种和环节开展综合利用技术模式遴选推介鼓励支持企业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挖掘农产品副产物(秸秆、玉米芯、等外果等)、粮油薯加工副产物(稻壳、麸皮胚芽、油料饼粕、薯渣薯液等)、果蔬加工副产物(果皮、果渣等)、畜禽加工副产物(骨血、皮毛、内脏等)、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皮骨、内脏等)五大领域的综合利用新模式,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进一步完善技术模式目录,培育更多低成本、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综合利用新业态。三要积极宣传推广成熟的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社会机构加强政策、技术、市场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共同营造社会关注、媒体支持、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增值潜力、提升增值空间,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